世界自然基金會近日發布的《中國綠色電力消費能力提升專題研究報告》(以下簡稱《報告》)顯示,截至2019年底,中國以“風光”爲主的新能源裝機合計超過4億千瓦,貢獻綠色電力6300億千瓦時。不過,新能源同時面臨并網消納能力不足、市場交易機制欠缺、綠證交易落地難等問題,綠電消費水平提升受諸多因素制約。
綠電,指利用風電、太陽能發電和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生産的電力。與化石能源相比,使用1兆瓦綠電可減排二氧化碳822千克、二氧化硫0.39千克、二氧化氮0.36千克。“十一五”以來,我國綠電産業實現從小到大、由弱到強的跨越式發展,已形成風能、太陽能、生物質能、地熱能等爲主的格局。截至目前,風電、光伏、生物質裝機規模已居全球首位,風電也成爲僅次于火電和水電的第三大主力電源。
新一輪電改以來,綠電并網消納獲得諸多政策支持。電改“9号文”明确提出,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保障性收購制度,解決好可再生能源發電無歧視、無障礙上網問題。對此,《報告》指出,各地安排年度發電計劃時優先安排風能、太陽能、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保障性發電,同時鼓勵風電、太陽能發電等嘗試參與直接交易進入電力市場,直接交易的電量和容量不再納入發用電計劃。政策支持下,風電、光伏等綠電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方式和電量近年呈增長趨勢。《報告》顯示,從參與方式看,主要用于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;交易方面,根據中電聯的數據,2018年大型發電集團合計市場交易電量1.37萬億千瓦時,同比增26.4%,占大型發電集團合計上網電量的37.5%。其中,大型發電集團風電機組跨區跨省交易電量達164億千瓦時,占風電市場交易電量的41.5%。
目前,我國綠電消費主要通過直接交易、委托售電公司代售、隔牆售電及現貨交易四種方式實現。然而,綠電消費能力提升仍面臨諸多難題。《報告》指出,受限于度電成本和技術,綠電長期以來存在價格劣勢,高度依賴國家補貼。随着“風光”在電網中的占比越來越大,電網爲保證整個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,對風電場、光伏電站的考核力度也日趨嚴格。以西北電監局“兩個細則”考核爲例,風電場和光伏電站提供的日預測曲線最大誤差分别不超過25%和20%。《報告》還顯示,當前我國綠電市場化交易機制缺失,尚未完全形成市場化定價機制。由于區域壁壘和地方保護阻礙,區域電力市場尚未打通。随着近年來跨省跨區電能交易規模不斷增大,電能交易中存在的問題逐漸暴露出來。
同時,配售電市場成熟度低,加劇了綠電消費水平低下。《報告》指出,當前我國配電網自動化覆蓋率較低,電網投資多集中在輸電網而非配電網,且配電網在電源側面臨大量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的挑戰,隻有建設堅強、智能的配電網,才能使大量可再生能源并入配網。對于市場關心的綠證,《報告》認爲未形成廣泛的社會影響力,用電企業購買綠證後,不能進行二次交易,不能享受其他優惠政策,對企業、個人缺乏足夠的吸引力,且價格是國際平均水平的10倍以上。數據顯示,截至目前,我國綠證交易量遠遠小于核發量,風電和光伏綠證交易量合計2678.37萬個,僅占我國綠證龐大核發數的3.74%。其中,光伏綠證交易遇冷,累計交易量僅有160個,交易量超過30個的省份隻有山東、青海和江西。
針對上述問題,《報告》建議,進一步推動新能源電力市場交易。就隔牆售電模式而言,随着2019年5月第一批26個分布式市場化交易試點區域的公布,以及《江蘇省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規則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,“隔牆售電”成爲分布式發電項目全面市場化的關鍵。
《報告》指出,需求側管理也可增加綠電消納空間。電改“9号文”明确提出要積極開展需求側管理和能效管理,通過實施需求響應等促進供需平衡和節能減排。新形勢下,電力需求側管理除做好電力電量節約外,還要從需求側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有效消納利用。爲推動綠證交易發展,《報告》建議,對認購綠電的單位和個人實施更多配套激勵措施,提高用戶主動購買綠電的意願,并開放綠證價格限制,允許綠證進行二次交易,使其真正發揮出金融價值。技術方面,《報告》指出,應創新風光儲充一體化模式。“以往電網主導的電動汽車充電站建設中,面臨土地資源不足或電網接入問題,而風光儲充一體化模式能在有限的土地資源中解決配電網問題。”